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
8月20日至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第八检查组对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既有市政桥梁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并组织召开了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此次检查旨在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以保障性住房为重点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组对西宁市火柴厂二期棚改、廉租住房,青海省毛纺公司二期廉租住房及海北西海镇、门源县等8个总建筑面积约27万m2在建保障性安居项目工程和西宁市市区、大通县、乐都县的4座既有市政桥梁进行了检查。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总检查项目482项,其中符合要求的291项,约占60.4%;基本符合要求的152项,约占31.5%;不符合要求的39项,约占8.1%;在建筑市场行为方面,总检查项目296项,需整改的41项,约占13.8%。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较为严重的西宁市火柴厂二期棚改、廉租住房项目,检查组下发一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对康南片区二期廉租住房项目,检查组下发一份《建筑市场执法建议书》和9份监督执法检查反馈意见书。执法建议书共涉及建设单位8家、勘察单位7家、设计单位9家、监理单位9家、施工企业11家。
在25日召开的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组对我省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在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一是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管制度和措施尚需完善。特别是建设单位责任不明确,不按时依法办理土地、规划、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违反法定建设程序问题日趋凸显。二是部分企业和相关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多年存在的质量安全通病仍没能得到根治,如勘察野外作业、设计深度不足,现场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混乱,执行强制性标准不严格;个别企业关键专业工种持证上岗及配备不到位。三是大多数从业人员技术能力有待提高。“高资质”、“低水平”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企业管理及技术人员不到位(“两场”不符)问题严重,现场技术人员、施工及监理人员对现行标准、规范掌握不够准确、概念模糊、理解错误的情况较为突出。四是各地监督机构、监理企业***检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受检项目在工程质量控制和生产安全方面存在着显而易见的问题,却没有被及时指出,而有些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和问题在自查阶段已被发现并责令整改,但在此次检查中仍未得到落实,这些都不同程度地暴露了监管工作还比较薄弱。五是建筑市场秩序尚不规范。以包代管、抬级压价、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部分高资质企业对分支机构的管理较为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