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十年倾情帮扶外来打工妹
四川籍打工妹庞某是省妇联长期帮扶的外来务工妇女。2000年,庞某离异后因生活所迫携幼子从四川省来西宁打工,不料,在西宁市一家私人加工厂工作中被电灼伤致双前臂截肢,造成二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事故发生后,为尽快治病,她不得已接受了该厂以废铁及部分设备作价抵押的赔偿。后因昂贵的治疗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生活面临巨大困难。省妇联、省法律援助中心为她提供了法律援助,追索人身损害赔偿十余万元,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她的医疗费和基本生活费用。
庞某身为残疾人,遭遇了身心痛苦,但身残志不残,积极乐观向上。十年来,省妇联持续关注和帮扶她和她的家庭,无数次的雪中送炭,贴心服务。2005年,在得知其儿子无法入中学,面临失学的困难时,省妇联积极协调解决上学难问题,孩子不但入学并且按特困生对待,减免了学杂费,顺利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现在儿子在沿海城市务工多年,有了自己的一片天地。期间,省妇联考虑到她独自带儿子生活的艰辛,时常给予她一些物质上的帮助,鼓励她积极面对生活,早日找到依靠的臂膀。2003年,庞某重组了幸福家庭,丈夫吃苦耐劳,靠木匠手艺挣钱养家,庞某靠背运垃圾填补家用,2004年,他们有了乖巧的女儿,女儿虽年幼,但已力所能及的帮助妈妈干些家务活,非常的懂事和乖巧。近期,省妇联、城东区妇联又克服种种困难,积极协调区教育局,帮助其女儿就近顺利入学,使她再次感受到了“娘家人”的温暖、社会关爱的力量,而从她的眼神里,从她一家人自食其力、其乐融融,不怨天尤人的生活态度中,我们也感受到了流动妇女及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也让我们倍感欣慰和鼓舞。
近年来,省妇联积极响应全国妇联,省委、省政府对流动妇女儿童的帮扶号召,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及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不断加大维权网络建设,通过妇女维权服务站、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及多元化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广大妇女办实事、做好事,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省外建立“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努力保障了广大流动妇女儿童平等享受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让身处异地的我省务工妇女和来我省务工的外籍妇女,切身感受到了来自娘家人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