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征管在兰新铁路二线建设工地
作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重大建设项目,兰新铁路第二双线2009年11月4日在海东境内破土动工。然而,这个项目的投资主体是谁,投资额有多少,在海东境内的铁路里程有多长,施工方是谁,参与建设的二级三级单位有多少,当初,对于专门从事重点项目税收征管的海东地税局直属分局来说,这些疑问犹如一团乱麻,理不出头绪。
“我们地税部门必须尽快介入,摸清情况,争取主动,不能让重点税源在我区境内有任何的跑冒滴漏!”在一次税收工作会议上海东地税局党组书记陶林斩钉截铁地说。
于是自工程开工始,直属分局的同志就跑西宁,赴兰州,了解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的基本情况。
他们得知该铁路在海东境内施工路段为110.76公里,建设投资约70.2亿元,一级施工方是中铁十八局、中交一航局和中铁二十一局三家单位的时候,便就如何调动各方积极性,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税收流失,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规范征收程序,做到科学征管等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部署,同时进一步摸清了二级、三级甚至更多承包施工单位的情况。
当然,兰新铁路二线的税款不但涉及总承包环节的建筑营业税,还有各类纳税人在各个不同环节应缴纳的税种,诸如交通运输营业税、建筑砂石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当海东地税局将该铁路海东段建设期间的税收征管意见汇报到地区时,时任常务副专员金长华立即召集有关部门和铁路沿线县政府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专门研究税收工作,随后又将这次会议以纪要的形式下发各县人民政府和行署各部门。会议纪要说,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海东段建设期间的税收收入实行地区与所属各县共享,比例分成,沿途各县拿大头,地区拿小头,税收征收由地区地税局直属分局统一征收,建设单位指定为代扣代缴义务人。会议纪要还要求各县不得插手铁路建设期间的税款征收工作,以避免多头征收多头管理带来的混乱局面。
2010年8月6日,在海东地税局的积极斡旋下,由铁路沿线大通县、门源县地税、财政部门和建设单位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纳税事宜协调会如期召开。会议达成两项共识,一是关于各段计税额,由各施工单位在每次验工计价完成后,由计划员分批确定管段内各县的计税额;二是税款缴纳由施工单位按照确定的计税额,持单位介绍信到直属分局开具***,填写税款代扣确认书,甘青公司汇总各段税款后统一将税款缴入直属分局指定的账户,直属分局两个工作日内将税款缴入国库。随即,海东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与委托代扣单位兰新铁路甘青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这年,各项税款共计1075万元顺利入缴国库。
与此同时,直属分局的干部还深入百余公里的建设工地,对二级三级以及私人包工队进行了走访登记,宣传税收政策,要求他们主动就各自取得的收入进行纳税申报,并通过查账征收、定额征收、***征收征缴入库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50余万元。2011年,随着施工进度的加大,到目前已实现税款5700万元。
在一年多的兰新铁路二线建设税收征管中,海东地税局直属分局的同志们积极主动深入到施工企业,详细了解工程进展、资金拨付、工程承包等情况,为企业讲解铁路工程涉及的地方税种相关政策和规章,解答企业提出的涉税疑难问题,帮助企业解决了如税务登记、个税全员明细申报等事宜。同时,他们还详细记录了各投资方项目经理、会计师、财务部长的电话,并开通了QQ群,随时以手机短信、网上信息的方式给纳税人送去温馨的提醒服务,从而架起了征纳间的和谐桥梁。他们还将最新税收政策、***使用、税务违章处罚等规定及时通过电话告知纳税人,并对没有按期申报的纳税人进行催缴提醒;每逢节日,他们还给纳税人送去温馨的节日祝福。
海东地税局直属分局耐心细致的服务得到了企业的赞许,甘青铁路公司财务部主任李敬岗通过电话对笔者说:“我们最初是不了解你们干部的,可是现在我们已经被他们感动了。他们工作耐心周到细心,而且以我们的最大方便为根本出发点,我们没有理由不支持他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