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海北州城镇民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海北州高度重视城镇民族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层层动员,完善举措、落实机制,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是高度重视、部署有力。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城镇民族工作,安排州、县中心组认真学习青办发54号文件,并在机关及城镇、社区党员干部中学习宣传。州上制定开展城镇民族工作实施意见,各县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对城镇民族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将城镇民族工作纳入州、县、乡镇目标责任制。
二是完善举措、深入推进。实施城镇民族工作“五个一”,即:记好一本台帐,每年开展一次主题活动,组织一次民族政策形势报告会,培训一次基层民族工作干部,集中排查一次矛盾纠纷。
三是示范带动,逐步扩大。确定门源县浩门镇、海晏县西海镇为城镇民族工作示范点,在社区、楼院、广场、车站、商场、宾馆、医院等广泛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同时,开展社区民族工作,搭建社区服务平台,完善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并在其他的10个镇建立城镇民族人口档案。
四是排查纠纷、化解隐患。各县将城镇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及时掌握潜在性、倾向性隐患,充分发挥统战民宗、公安、社区等调解组织作用,妥善予以化解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