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青海省残联召开省级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座谈会
2011年5月20日,青海省残联召开省级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座谈会。省级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省残联各部门、中心负责人,2011年青海省行风政风热线残疾人听众代表等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个别地区残联理事长也应邀参加;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肖建军出席座谈会并作了***;
座谈会上,省级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分别汇报了2008年以来各专门协会的主要工作、各专门协会近期召开的工作会议情况及2011年工作计划、工作重点,交流了各专门协会工作中所采取的主要方法和措施,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工作的建议意见。大家表示:一定要抓住机遇,将协会工作融入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围绕残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活动,密切联系残疾人,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切实起到“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做好专门协会的各项工作。
座谈会再次征求了各专门协会和残疾人代表对《青海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最后,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肖建军作了***。他首先肯定了省级各专门协会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表示省残联党组、理事会将进一步重视、关心、支持专门协会工作,全力协助协会开展相关活动。并对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专门协会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进一步理清各级残联组织和专门协会的关系;三是要更加重视专门协会建设和作用发挥;四是要切实加强对专门协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同时,要求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专门协会工作,与各类残疾人建立起广泛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协会工作制度,保证专门协会工作的落实。按照《中国残联专门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建立必要的会议制度、调研制度,通过制度不断促进各级协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各专门协会要根据各级残联的中心工作,结合本类残疾人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切实推动残疾人工作的“三个活跃”,通过各方面力量的共同作用,不断推进我省专门协会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为促进全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