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中央财政支持海东市养老服务
近期,根据民政部通报,第一批(2016年)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共确定了20个省(市)的26个地级以上城市。我省海东市经本省推荐、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等三个环节的激烈竞争,名列第一批86个申报城市的第19名,获批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预计将获得中央财政4147万元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持。
据了解,本次中央财政重点支持试点地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总结推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经验,引领带动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巩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满足绝大多数有需求的老年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
省民政、财政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中央财政支持项目资金分配方式改革,认真研究、主动适应和积极参与以竞争性分配方式争取项目资金,不断总结经验,强化指导,努力争取中央资金更多地支持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