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扎实做好省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
为扎实做好省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海东市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办理,及时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工作生活困难和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2013年,省长信箱共受理涉及海东市有效信件546件,办理531件,办结率达到97.5%。
一是落实办理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省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相应工作机构和人员具体承担办理工作。
二是明确办理时限。对咨询类普通信件,承办单位在收到省长信箱信件转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按要求做到了反馈。凡不需调查、协调即可解决的信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按要求做了反馈;须经过调查、协调才能解决的信件,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按要求做到了反馈;情况复杂的根据信件内容对办理期限作出相应调整;对问题复杂或其它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征得主管单位同意后延期办理。
三是严格办理纪律。各县(区)、市直部门在办理省长信箱信件过程中,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或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关部门深入实地进行了调查核实,耐心听取群众意见,查实真实情况,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并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时答复给群众。同时,承办单位没有将控告、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交给被控告、被检举的对象的现象发生。
(海东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