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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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前三季度,海西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990元,同比增长10.7%,低于省定目标1.3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其中,德令哈市可支配收入为15429元,同比增长10.9%;格尔木市可支配收入为16281元,同比增长10.2%;都兰县可支配收入为16532元,同比增长15.5%;乌兰县可支配收入为15933元,同比增长11.5%;天峻县可支配收入为16200元,同比增长13.5%;大柴旦行委可支配收入为15136元,同比增长13.4%;冷湖行委可支配收入为1***18元,同比增长10.4%;茫崖行委可支配收入为18089元,同比增长22.2%。
(海西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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