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达日县四项措施抓好五保供养工作
一是以政策为依据,做好五保户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工作办法》等规定办法,以乡村为主体,严把五保供养对象准入条件,采取分散供养为主,逐步向集中供养转变的方式,加强动态化管理,由县财政每年转移支付集中供养资金总额105万元,确保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农牧民平均生活水平。
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集中供养率。组织实施总投资540万元的吉迈地区综合敬老院项目,建筑面积10000㎡,设计供养床位120张;投资55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250户项目,主要对250户无能力解决游牧民定居工程自筹款的分散五保供养、低保户每户出资11.5万元,帮助修建游牧民定居工程。另外,对6所小型敬老院和48间五保户住房进行统一维修。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认真做好五保供养对象社会救助。由各村委托牧民、五保供养对象的亲友对分散供养五保户进行照料,并签订牧区五保供养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落实服务责任和帮扶措施,实行五保户医疗救助全额报销制,每年从农村特困医疗款中为分散供养老人发放一次性供养金和门诊补助费用2060元,有效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就医问题。
四是严格规范操作,确保供养资金阳光运行。采取专户管理、封闭运作、专款专用,按照全县核定的五保供养人数和补助标准,由经办人和五保供养对象或者受委托的代养人填写《农村牧区五保供养证书》,实行社会化管理,并由县邮政储蓄银行统一代发。上半年,发放五保供养金55.3万元,落实3所敬老院经费5.4万元,发放工作人员报酬每人每月1200元。
(果洛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