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召开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
12月19至20日,普安县召开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普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盛琦,副主任张建英、李国奉、李学富、陈太阳、戴松出席会议。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时俊,普安县人民法院院长朱维文,普安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李国奉主持。
此次常委会分为两次全体会议进行。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普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部分省、州、县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活动的报告》、《关于召开普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普安县人民法院《关于2017年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提请免去张洪光同志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主任委员、检查委员会委员;任命王勇、方健同志为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红贤为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普安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对本次会议拟任职人员情况进行说明。
会议在认真听取了普安县人民政府各工作报告及有关议案后,分成两个讨论组对各个报告和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委员们认为报告内容真实、表述准确,并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以票决的方式通过了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普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部分省、州、县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活动的报告》、《关于召开普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县人民法院《关于2017年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张洪光同志免职和王勇、方健、刘红贤3位同志任职的议案。张盛琦为新任职的3名同志颁发任命证书,新任职的3名同志向宪法作了庄严宣誓。
张盛琦对普安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拟写的工作报告给予了肯定,并对三位新当选的同志表示祝贺。
张盛琦指出,在审议过程中各委员们提出了许多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相关委室和办公室要及时将审议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并将结果送到普安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并整改落实好。同时,我县将在2018年1月16日至19日召开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相关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筹备工作。
张盛琦要求,一是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履行好监督职能,人大主席及常委会成员要当好领军人,在提出相关议案前,做好充分调研,增强议案质量。二是县人民政府要在尊重实际、负责落实的基础上,根据普安县实情,认真做好下一年度财政的预算工作,切实开展好民族团结创建等工作。三是县人民法院要继续发扬好务实作风,加大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增强对“老赖”的打击,做到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