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水利工作精细化
一是落实精细化责任机制。对照水利工作职能、工作分工和岗位责任,建立起责任明确、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机制。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层层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副科以上干部依照岗位职责向局党委提交目标责任承诺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切实把工作任务一级一级、一项一项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二是强化精细化规划建设。抢抓水利改革发展机遇,扎实开展水利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划以民生水利项目为重点,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可行性,努力争取项目、落实资金;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水利项目各类管理措施,充分发挥监理、质监、监测等监督单位职责,确保水利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三是加大精细化水环境管理。按照权、责、利统一和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和河长制制度,合理界定各区属地管理的河(沟、渠)道管理职责和权限,制定了《西宁市河(沟、渠)道精细化考核标准》,把城区河(沟、渠)道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着力构建精细化长效机制。
四是改进精细化工作作风。依照工作实际和重点任务,分门别类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要求,确保每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全面加强单位人员、办公设备、车辆、物资等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敬业意识、服务意识和形象意识,下大力气治“庸”、治“懒”,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依法依规办事等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西宁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