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2012年,海西州始终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宣传政策法规、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拓宽群众诉求渠道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建立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长效机制,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年初,深入工地召开由业主、建筑企业、劳务分包负责人及农民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行现场维权培训。制作农民工维权联系卡、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指导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有效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针对建筑企业多层承包、主体资格不清、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建筑企业实行农民工维权公告制度,要求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设立公告栏,公布企业主体基本情况、工资支付规定及发放情况、监督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2012年,全州劳动监察机构累计出动监察人员320人(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0余次,深入用工现场宣传咨询40余次,接待法律和政策咨询68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3600份,发放维权服务卡4200份。
二、拓宽诉求渠道,切实加大监察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公布8226546农民工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全天候受理农民工维权投诉和法律援助。实行监察员联点责任制,分片包干,明确责任人,主动深入建筑工地,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台账,重点监控有拖欠行为的施工企业,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偿还。依法从重处罚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对恶意欠薪、欠薪逃逸案件,及时移送至公安司法机关,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2012年,全州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和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674件,涉及金额1.05亿元,涉及农民工10244人,受理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下发《海西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率先在全省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规定凡在海西区域内从事各项建设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必须按工程造价的5%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全州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2012年,全州共检查矿山、铁路、公路、建筑等企业单位11***家,涉及劳动者81446人;预存工资保证金5181.72万元,从保证金中支付拖欠工资1260万元。
四、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构筑农民工维权防线。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督促用工单位和农民工依法签订规范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目前,全州已有147家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立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司法、信访等10个部门组成海西州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实行一口受理、分流运作,通过资源整合,集中各职能部门力量,努力为劳动者打造便捷高效的维权平台。
(海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