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互助土族自治县被列入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批复同意在全国13个市、74个县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我省互助土族自治县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
近年来,互助县以“打造具有地域民族特色、现代城市形态的生态绿色高原旅游名城”为目标,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坚持绿化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并举的原则,常规造林与园林景观相结合,规划实施了一批突出地方民俗文化韵味的旧城改造工程,“三山”绿化与“三水”治理同步进行,县城日益亮化、绿化,土乡特色彰显。互助县先后荣获“全国绿色小康县”、国家级第一批“林业科技示范县”和“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根据批复精神,从今年起,中央财政连续5年将对试点县安排一定的引导资金,支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并根据考核结果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此次成功申报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将对互助县生态文明建设产生深远影响。(作者:忠良应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