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好学生的利益促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近日,高要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生食堂进行认真的检查。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政府纠风办主任冼三福同志参加了该次检查。
根据省教厅、肇庆市教育局《关于严禁设立帐外帐和利用学校食堂侵占学生利益行为的通知》精神,4月23、24两日,联合检查组分成两个小组对我市各镇中学的饭堂的管理,特别是学生食堂是否对外承包,是否有为教职工提供廉价或者免费用餐及是否有巧立名目给职工滥发各种补助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经检查,我市中小学学生饭堂的管理整体上是较为规范的。一是中小学没有设立“帐外帐”(小金库),没有“坐收坐支”等违规行为。二是学校食堂管理按照收支平衡。强化食堂管理,各中小学校按照非营利原则,不实行对外承包,为学生提供优质安全的膳食的宗旨,更没有为教职工提供廉价或免费用餐。4所高中学校的学生膳食费更是以学生自愿的原则使用IC卡,采取擦卡消费,学生毕业离校前(或中途退学)都把IC卡上的余额退回学生本人。同时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控制好招生人数及分数,无违规现象。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为了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我局每年组织各镇、校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深入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廉洁意识,做到依法理财,依法管理,同时,每学年不定期由教育、财政、监察等部门组成财务审计组,对各镇、校的财务进行审计,我们认为,整体上,全市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是规范的,没有出现挪用截留、挤占教育经费的行为。
但个别学校的食堂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去年一、二所学校利用食堂的账目给教职工发放加班补助,对此,检查组认为其违反《通知》规定,其做法是错误的,并责成有关学校立即纠正(即退回加班补助款),并将执行情况详细汇报。(谢二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