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专人负责责任追究西宁市5项措施力保校车安全
孩子们上学、放学的出行安全牵动着家长的心。为了确保孩子们的安全,11月21日,西宁市下发紧急通知,积极采取五项措施,确保西宁市校车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据西宁市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甘肃校车安全事故发生后,西宁市教育部门立即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在西宁市校车所有学校开展安全排查整治活动,
并紧急制定相关措施,力保孩子们的出行安全。
第一,即日起,西宁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格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辞退。排查所有校车,严禁非法车辆、不合格车辆、超员车辆接送学生和幼儿,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用。
第二,所有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发车登记,切实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发车,学校管理人员不签字不发车,路面情况不清楚不发车;在学校上学、放学期间,检查所有接送学生的校车,发现违法行为的,严肃追究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责任。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应当予以劝阻。
第三,以事故为案例,立即集中进行一次校车驾驶员、中小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教育。教育驾驶员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不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第四,针对极端天气的交通安全,西宁市还要求各幼儿园、学校须防范冬季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学、放学交通安全产生的不利影响。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必要时可停运接送学生的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
最后,针对校车集中在民办幼儿园的实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严格民办学校、幼儿园审批和安全监管,把安全硬件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在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已批办的民办幼儿园,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停办或取缔;定期对校车进行保养、检修,确保校车运行状态达到安全运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