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海东地区东部城市群建设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基本现状
(一)城乡规划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加紧推进,大纲通过审查。委托省测绘局对海东区域内工业园区、各县城市建设区域和交通干线1000多平方公里面积进行航测,提交了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区1:500地形图成果和村镇建设1:1000地形图。各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六县城市总体规划初步方案编制、审查、修改工作全面完成,并完成总规层面上的城市设计研究,六县县城总体规划大纲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会审查,各县城市性质和发展规模基本定位。二是乡镇规划编制工作同步推进。互助县东和、台子、五十、红崖子沟等乡镇总体规划初稿已完成,哈拉直沟乡的总体规划和塘川镇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正在修订完善;化隆县对已编制的甘都、扎巴、牙什尕、昂思多4个建制镇规划,正在结合集镇实际进行修编前的资料调查、收集及征求意见之中,同时,正在调查、收集雄先乡、金源乡、德恒隆乡基础资料,7月份可进行乡总规编制;循化县文都集镇和查汗都斯集镇的规划目前正在委托编制。三是“百村示范”村规划全面编制完成。45个“百村示范村”村庄规划全部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编制。截至目前,45个示范村中的44个村庄规划报省农村牧区住房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乐都县七里店村因在县城规划区内,村庄规划正在与县城总体规划衔接。
(二)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基础设施项目顺利实施。目前,全区城镇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开工14项,其中续建项目11项,新开工项目3项,完成投资3.8亿元,完成投资为去年同期的93%。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平稳发展。截至6月底,全区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46项,开工项目建筑面积170.6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6.56亿元,完成投资10.61亿元,完成投资较去年同期增长98%。建筑业发展态势良好。上半年,全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132项,施工面积174.5万平方米,总投资达28.9亿元,房建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6亿元,实现增加值4.6亿元。全区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2%,建筑安全呈平稳态势,未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城镇管理得到加强,县城绿化全面开展。完成绿化投资202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7.7%,新增县城绿化面积21.2万平方米,种植乔灌木花70余万株,摆放时令花卉、盆花26万余盆。互助县开展创建省级风景名胜区工作并向省住建厅提出申请。
(三)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开工。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进行。截至目前,城镇各类保障性住房已开工13316套,开工率43.9%。落实各类资金77820万元,建设用地1083.4亩,占计划用地的43.4%。2010年续建项目中,廉租住房建设任务5150套,已竣工2680套,入住2204套,入住率42.8%。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285套,已全部开工建设,166套主体封顶。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3700户,目前已全部完成,入住930套,入住率25.1%。公共租赁房建设任务1800套,开工建设***0套。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任务593户,已全部开工建设。农村住房建设扎实推进。截至6月底,全区开工建设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程5538户、为计划任务的34.6%,完成投资8095.4万元;开工建设农村奖励性住房11452户、为计划任务的31.5%,完成投资8889.1万元;农村奖励性住房省级补助资金的90%已拨付到县财政。“百村示范”村中,危房改造5099户己开工建设2251户,完成投资2796万元;奖励性住房10079户己开工建设4636户,完成投资3730.6万元;开展以拆除破旧围墙、清理乱堆乱放等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综合环境整治、绿化等工作,陆续开工建设村道硬化、公共场所、服务设施等工程,完成投资2078万元;全省“百企联百村”活动扎实开展,20个村与23家企业联建已协议资金1287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县城的城市性质还需进一步提炼,根据城市职能,完善和精简城市性质的描述,细化有关规划内容,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调整;二是村庄规划编制反复修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进度;三是部分乡镇政府、村委会对村庄规划了解不深,对村庄规划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不够。由于管理和引导不到位,个别群众随意建设,影响了村庄总体布局;四是城乡住房县级配套资金压力较大,部分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尚未全部落实,部分选址不合理;五是乡镇没有成立农房建设管理专门机构,缺乏有效的技术指导,农村建房存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隐患。
三、对策及建议
(一)抓紧六县总规修编进度,确保7月底总规全部编制完成,并报省政府审批,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二)按照修编完成的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统筹编制各类园区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加强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开展城市设计和重要节点景观研究;搭建地区规划机构,组建海东开发建设投资公司,并开展工作;加紧申报和全力开展前期工作,集中开工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尽快出台《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不断提高规划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管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提升城市总体功能。
(四)督促已完成规划的44个示范村尽快提交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抓紧施工建设。加快其他的村庄的规划编制,加紧做好规划修编评审工作,促使村庄建设全面推进。
(五)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管力度,派出技术人员包村包户进行技术指导,大力宣传和引导农民群众选用农房建设标准图集设计户型,对农房建设***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农村住房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六)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尽快落实建设用地,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着力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七)加强县城综合管理工作,继续对县城综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保持县城清洁有序;做好指导服务,开展民和县、乐都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达到省级评定标准工作。全面开展沿湟四县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的整改和湟水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专项整治。
(八)组织开展建筑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工作,全面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九)强化建筑节能监管,确保六县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执行严寒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展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建筑领域节能减排专项检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