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及时开展城市总体规划调整编制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战略决策,海东地区立足高水平、高起点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全区六县已分别和国内优秀的规划单位达成协议。其中平安县、民和县规划任务由中国规划院承担,乐都县由清华规划院承担,互助、循化县由同济大学规划院承担,化隆县由天津大学规划院承担。为此,各县加紧做好工作,确保规划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抓紧落实规划范围和内容,签订规划合同,明确规划完成时间,会同相关规划设计单位制定工作计划。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规划设计单位做好前期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并对专项规划和规划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做好同规划设计单位的沟通工作,切实将各县发展意图和当地群众的意愿融入到规划编制中,力求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全面性、可操作性。三是衔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地区规委会于3月底组织由各县和相关规划单位、规委会成员参加的规划研讨会,对各县功能定位、城市风貌、城市性质等问题进行研讨,相互交流、统一认识。4月中旬组织召开规划纲要的评审会,以确定各县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原则。各县在5月底前提交各县城市总体规划文件,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四是各规划设计单位在编制总体规划的同时,及时进行总规层面城市设计研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评审后,抓紧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并按建设时序需要编制相关地块控制性详规和重要项目修建性详规,同时进行相应的城市设计工作。将水利、城建、国土、电力、市政等与东部城市群建设相关的基础建设内容一并考虑,确保城市规划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