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废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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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工作。《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12号)于2018年12月5日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规范。依据法律审查意见,《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深坪府规〔2017〕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与《政府投资条例》在工程变更审批主体与依法监督主体上相关规定不一致,存在违反上位法与审计风险,建议废止。
相关稿件: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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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3:38: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