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六措并举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近年来,果洛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并以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水平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学习贯彻《条例》,避免选人用人的决策失误。自《条例》颁布以来,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特别是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结合学习***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要求,围绕《条例》和有关法规文件进行学习研讨,把《条例》的学习与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学习讨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做到了学习《条例》制度化、经常化,执行《条例》标准化、程序化。用制度规范用人行为,防止调整干部的随意性。结合十七大提出的新任务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调研,先后制定《州委常委会议讨论干部任免试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果洛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关于干部任前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制实施意见》、《关于果洛州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果洛州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和《果洛州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试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和程序来规范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用程序规范工作运行。规范参与机制,突出群众公认的原则。果洛州不断拓宽民主参与渠道,着力在用人标准上突出群众公认原则,明确选任干部必须先经群众公认,凡是群众公认度低的干部暂缓提拔或不予考虑,使选人用人始终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群众意愿。同时,结合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群众参与机制,把群众评价的关口前移,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调整配备和使用干部的参考依据。经测评,群众对州、县两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满意率达82.6%、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情况的满意率达81.37%、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率达78.88%、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满意率达74.53%。完善推荐机制,扩大民主参与的范围。坚持提拔领导干部必须进行民主推荐,未经民主推荐不纳入组织考察,对在民主推荐中得票不多和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度不高的拟推荐对象坚决不列入考察对象,坚持做到民主推荐有明确标准、可行方案、明确范围、完备手续。如推荐副处级干部,参加民主推荐的一般为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人数少的部门则要求全体干部参加。以知情度和代表性为标准,确定推荐人员,由拟任职位的上级、拟任职位的下属、拟任职位的同级和群众代表参与推荐。改进考察行为,提高干部选任的科学性。在干部考察中,坚持注重四个结合,确保考察准确、真实。一是内外结合。既听党内的意见,也听党外的意见。二是虚实结合。对领导干部主要成绩的评价不停留在现成的看得见的可以用量表达的实绩上,同时也注重潜绩。三是正反结合。考察干部,不仅了解正面的意见,也了解和倾听个别的甚至反面的看法,进一步了解干部的德才情况。四是纵横结合。坚持从纵向和横向了解情况。考察中,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工作基础、人际关系、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纪检审计综治部门的反映等。在考察内容上不断加以丰富,不仅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还注重考察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勤政廉政、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表现。强化监督措施,预防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贯彻与纪委(监察)、审计、检察、信访、综治等部门的联系通报制度,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依法依纪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多渠道的作用,扩大了干部监督渠道,拓展了干部监督的领域,发挥监督的整体功能,形成干部监督的整体合力。深入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参加率和申报率连年达到100%。坚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重点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一把手的审计。坚持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度,确保选任的干部能经得起公众和时间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