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财政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海东地区财政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切实做到以改革促管理,以改革促服务。进一步提升了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地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正式启动并正常运行,对本级56个预算单位的统发工资、政府采购、大型会议等资金实行了集中支付。2008年,直接支付资金1795笔,共计***75万元;授权支付4363笔,共计11837万元。
二是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巩固完善。对乡镇办事大厅运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开展了督查。深入研究政策,基本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的债务清理、核实和锁定等工作,民和、乐都两个试点县全面完成3074万元的债务化解工作(其中:省财政下达债务化解补助资金1845万元)。建立了村级补助合理的动态增长机制,连续4次提高村级补助标准,2008年共下达村级补助资金1103万元,平均每个村增加村级补助资金6800元。
三是预算编制制度趋于完善。地县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在不断完善预算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定员、定额标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确保财政资金,特别是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和要求有效使用,保证了个人性支出、民生支出和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的支出需要。
四是非税收入收缴分离改革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海东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海东地区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海东地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和省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和办法,切实加大对非税收入的征缴和监管力度,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并根据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征缴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结合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政府采购大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在政府采购中主动邀请纪检监察、人大、审计、采购单位进行监督;严格按程序和规定从省专家库抽调专家评委现场评标、定标,确保规范运作。2008年,全区政府采购预算资金4680万元,实际采购额4380万元,节约资金300万元,节约率6.4%,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地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