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发放农村社会救助资金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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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2008年,海东地区加大农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累计发放农村救助资金近1.2亿元,救助困难群众52.7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为农村低保对象35147户123500人发放低保金7063.8万元,其中上级下达6095.8万元,县财政配套968万元。二是为农村医疗救助对象133348人,发放救助金1117万元,其中门诊补助费485万元、资助参合金261万元;为3300人报销住院治疗费用371万元。三是为五保对象6306人,发放五保供养金926.49万元,对其中94人实行集中供养。四是发放救灾面粉573万斤(折价1317.9万元)、救灾款1005万元,对持“灾民救助卡的6.9万户25.7万人进行了救助。五是下达政府重建项目资金800万元,对1833户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灾民中的无房户、危房户进行了住房重建。
(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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