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积极争取6050万元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
2021年,淄博高新区积极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050余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30万元,省级资金602万元,市级资金4418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自2021年以来,淄博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深入贯彻山东省委、省政府,淄博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加强与上级沟通,主动向上对接,会同建设局积极申报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资金支持,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进行。
下一步,淄博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监控结果反馈和绩效自评结果运用,配合淄博高新区建设局做好上级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紧盯支出进度,确保管好、用好上级补助资金,不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张萌萌
编辑 张培 审核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