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县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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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截至目前,投资126万元的180户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有171户贫困残疾人搬入新居,入住率达95%。为确保所有危房改造资金全部足额用到危房改造项目上,县政府按规定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为每户补贴5000元的基础上,为每户配套资金2000元,对于已完工的危房改造户,由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全额拨付资金,并由县残联与危房改造户按照协议办理交接手续入住新房。对项目完工50%以上的改造户,及时拨付3000元资金,剩余资金在项目完工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全额拨付到位。
(乐都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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