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司法局出台接受州政协监督办法
大武讯(薛东曲)为进一步接受州政协对州司法局工作的监督,促进全州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有效地履行各项工作职能,更有力地服务于富裕文明和谐新果洛建设,近日,州司法局出台了《果洛州司法局接受州政协监督办法》。
《办法》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我国政治运行制度的重要环节,又是人民行使监督权力的重要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作用。
《办法》指出,一是切实提高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州司法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要通过加强对宪法和法律的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并强化主动接受监督、依法行政就要接受监督、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监督就是保障“五种意识”,不断增强接受州政协监督的自觉性。二是积极向州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坚持向州政协及有关专门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包括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工作要点、重要调查报告、情况通报和发生的重大问题等,主动自觉地把司法局各项工作置于州政协的监督之中。三是认真负责地办理州政协委员提案及批评、意见。制定和完善州政协委员提案及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局长对办理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办理工作负具体责任,承办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本科室承办第一责任人,各承办科室要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最终目标,确定办理时限和责任人,积极推动工作落实。四是积极配合州政协委员的视察和调研。对州政协委员的视察、调研意见,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形成整改方案,督促有关科室认真落实,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州政协报告落实结果。五是主动征求州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司法行政涉及根本和长远的重大工作,决策前要提前报送州政协征求意见,或主动邀请州政协委员参与,听取意见建议,把征求到的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定期走访州政协委员制度和政协委员谏言献策制度,征求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和完善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邀请州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工作、队伍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主动从不同的部门和层面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州司法局是我州政府系统第一家出台接受政协监督办法的单位,此《办法》以制度形式,将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范围、内容及要求予以了明确阐述,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