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积极推进政府性融资平台建设
一是组建立组织机构。目前,已组建民和县下川口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平安县市政公司,互助县城市投资公司、乐都县城市信用投资公司。
二是建立偿债机制。地区制定了《关于加强政府性融资管理和建立偿债机制的意见》,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政府性融资管理和建立偿债机制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定还款计划,按《意见》规定比例在预算中安排政府性偿债的还款资金,确定土地出让收益、经营性项目收益、处置国有资产收益、捐赠帮扶资金、上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专项补助资金、政府性基金节余等收入的偿债资金比例。乐都县在预算外结余资金中安排1%用于政府性偿债资金;民和县在预算外结余资金中安排30%用于政府性偿债资金,土地出让收益资金中安排40%用于政府性偿债资金;平安县在当年土地出让收益资金中安排20%-30%用于政府性偿债资金,处置国有资产收益资金中安排50%用于政府性偿债资金。2008年,地、县财政部门预算安排城镇化、工业化、新农村建设、旅游等各类政府性偿债资金及其他项目前期费用12352万元。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政府偿债基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目前,各县转存专户资金达1078万元,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债务融资和债务管理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做到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监督和管理并重,加大偿还政府性债务的力度,维护政府形象,规范融资行为。同时,将政府性融资管理和建立偿债机制工作纳入年度各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促进政府融资平台建设。
(地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