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医生晋升职称须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1年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3月31日了解到,凡政府举办的省、州(地、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中级、副高和正高技术职称前,必须到所在地对口帮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累计工作一年以上。
据了解,凡晋升中级、副高和正高技术职称的省、州(地、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职称时,必须提交由对口帮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青海省城市医生下乡服务登记手册》,具体要求是:在对口帮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累计工作一年以上,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两个月。省卫生厅指出,服务人员的管理由派出机构负责,具体工作任务由接收单位安排;对在服务期间成绩突出的医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对在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作相应处理;凡达不到规定的服务期限,单位不得推荐参加中级职称考试,亦不得推荐晋升副高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已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仍聘用在岗的人员,每年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服务时间不少于15天。(作者: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