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补贴200余万元为村常务干部五险买单
今年,我区将补贴200余万元,为村常务干部缴纳“五险”,以保障性的福利制度让基层干部无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发挥所能,更好地服务农村基层一线、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为决胜同步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我区依照黔西南州2017年社会保险最低社评工作标准2004.63元,对在任村常务干部五险缴费实行个人缴纳与财政补助相结合、先缴后补的办法,为村常务干部缴纳“五险”,缴纳的“五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对符合五险缴纳标准的村常务干部,新区财政为每位村常务干部每月缴纳约547元,村干部一个月只需缴纳222元。因报酬调整而金额提高的,其基数相应提高。
“五险”缴纳对象为2018年1月1日在任的94个村(居、社区)村常务干部(含治保主任),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实行“五险”统一按月征缴,实行自愿缴纳原则,个人缴纳的部分从村干部个人报酬中代扣代缴,单位缴纳的部分从党建工作经费中统一列支。
在为村常务干部购买“五险”过程中,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在任村干部,按照正常在任时间进行“五险”缴纳;男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在任村常务干部,工作时间认定为2014年12月31日前的村居两委常务干部,按照州人社局发z2015{97号文件,本着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补缴费用由个人承担,补缴年限根据年龄往前推算,在任期间由财政按月进行“五险”缴纳,如本人不愿意补缴或不符合补缴条件的,根据离任时现行养老保险政策执行;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在任村常务干部,工作时间认定为2014年12月31日前的村居两委常务干部,按照州人社局发z2015{97号文件,本着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补缴费用由个人承担,补缴年限为15年,办理补缴后次月即可办理领取养老待遇手续。如本人不愿意补缴或不符合条件补缴的,要与新区政治部签订要与新区弃缴免责协议;在任村常务干部参加五险缴纳工作以镇为单位进行按月申报,由区政治部负责对在任村常务干部的身份进行资格审查,根据人员情况到区社会事务局社保中心进行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