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年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按照本部门的职能、审批事项、服务对象等方面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一)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权责清单”有关制度。一是进一步放宽投资市场准入。兴业县严格依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放宽企业投资准入,按照“非禁止即可行”原则,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大力鼓励民间投资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享受与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同等的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及金融保险、科教文卫、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投资管理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改进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全面实行项目统一代码制度,企业投资核准类及备案类项目全面实施“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坚持企业核准范围最小化、核准事项最少化,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发布的政府投资项目目录,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投资行为,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备案类项目全面实行网上告知性备案。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法定办结时限为20天,承诺时限为10天;2、项目核准法定办结时限为20天,承诺时限为8天;3、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法定办结时限为20天,承诺时限为8天;4、项目备案办理即时备案。所有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三是做好政策宣传,提前介入咨询服务。县发改局认真组织学习企业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政策宣传,组织相关人员与企业面对面交流,向建设单位普及企业投资法律法规,企业投资办事指南和流程等;印制了投资政策宣传小册,收纳了包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外商投资法》等法规条例,通过政务大厅发放等多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为方便项目单位办理立项工作,促使重点项目审批提速,县发改局对兴业县未立项重点项目进行梳理并做好审批前服务指导工作,通过申报推进会、***对接、发项目立项指导函、电话指导等形式,告知办理立项审批准备的材料清单,加快审批,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二)兴业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考核情况。兴业县严格履行国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
二、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李克强***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的情况。兴业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务服务质量不高、市场服务环境短板明显、社会营商氛围不够浓厚、法治保障机制滞后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我局牵头我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前,我县已经建立“好差评”制度并纳入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已经成立了企业开办、水电气报装、工程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社会事务五个领域“一窗受理”专区窗口并开展工作。我局落实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政务服务窗口服务水平,强化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培训管理,确保政务服务高效运行。及时更新进驻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落实一次性告知工作。目前,项目备案实现“零跑腿”,审批实现“最多跑一次。”
全面公布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行政许可台账。对照国发[2015]57号,就我局贯彻落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情况,全部取消了经***批准废止的审批事项,保留接收下放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共5项(行政许可),另外根据(桂政发〔2015〕49号)文件精神取消列入责任清单1项和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1项共两个事项作为便民服务事项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属兴业县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因情况特殊可以不进行招标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列入责任清单;我局所有准予的行政许可全部依法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审批工作运行正常。
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情况,一是编制优化办事流程。对照自治区发改委的办事工作规范和流程图,我局逐项编制、优化本单位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以及其他服务事项的工作规范和流程图;二是实行审批事项一站式办理。本局所有审批事项整合集中到行政许可股行使审批职能,行政许可股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所有审批事项、审批人员集中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实现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三是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审批速度。四是明确办事条件。明确办事的具体标准或者具体条件,所规范的办事标准或者条件符合法律规定。五是简化申请材料。明确申请材料的名称、目录、数量和形式要求,无法律依据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可以提交复印件的,不要求提交原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要求申请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材料。
六是规范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做到便捷明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七是减少办事环节。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每个事项的办事环节一般不超过3个。优化办理事项内部审查程序,原则上一个事项的办理层级控制在3个(即“承办人、审查人、审批人”)以内。特别重大、复杂的事项,通过召开单位办公会议的形式一次性解决。
推进联网审批,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推行全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全面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要求,所有非***项目均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完成项目赋码并进行受理办结,使用全区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门户接收群众网上项目立项申请,实现全流程网上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100%。
三、存在问题
一是审批项目未做到随到随录。主要原因:具体负责行政许可的窗口工作人员对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的使用不够熟悉,执行 “审批项目做到随到随录”不够到位,对审批的事项仍采用老办法,实行电脑外常规审批和简单的登记;
二是线上横向并联审批未实现。主要原因:与部门之间的并联审批缺乏衔接,造成业主不明白申办一个项目要跑多少个部门,先后到那个部门办理审批等;
三是审批工作跟不上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新审批制度应用滞后;
四是对业主网上申报宣传及操作宣传指导有待提高,不懂网上申报的业主没有体验到网上申报的便利。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国家“放管服”为契机,紧紧围绕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这一基本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精简审批项目材料,缩短审批时限,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二)强化法治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单位职工法律素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一是统筹协调各部门严格按照“有条件使用,无条件归集”的要求,积极配合区、市做好信息共享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立共享互认和业务协同工作机制,实现部门之间的平台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的现象,实现“应上尽上”“一网通办”, 让数据“多跑路”, 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二是加强推进“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水电气联合办理”等工作,政务服务再优化再提速再减环节。
(四)继续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动态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我局行政审批工作。
2021年12月31日
兴业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