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举行2017年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12月6日,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要求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贵州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办法,兴仁县举行了2017年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兴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子建到场监誓并讲话。
宣誓仪式上,领誓人站在宣誓台前,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冯子建在讲话中希望,参加宣誓的73名县新任职国家工作人员要把宪法和誓言融入思想、铭刻于心,始终做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要把宪法与誓言贯穿工作始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作风,持续提升执政为民的能力,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崭新的工作姿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践行承诺、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兴仁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还传达了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