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玉仁率队到兴义市开展万峰林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4月10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玉仁率队到兴义市开展《万峰林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针对当前万峰林景区的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等突出矛盾,梳理出急需通过立法来解决的问题及对策。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健勇、张成刚、田大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蜀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筑邑、钟世友出席陪同调研并出席座谈会。
会上,州、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市水务局、万峰旅游公司等部门相关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万峰林景区的现状,对《万峰林景区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中的规划建设、资源保护、景区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提出,要依法设立万峰林景区管理机构,明确执法主体责任,负责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要狠抓《条例》的落实和及时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确保《条例》能解决问题;要把基础设施中建筑物规划作为重点整治项目,明确景区常住人口的建筑面积,达不到标准的必须整治,该取缔的要取缔;景区公墓要停止使用,并采取绿化遮挡、迁移等方式处理;原住居民日常生产生活行为要加以规范,符合景区相关管理规定;要实行分级保护,重点以核心地区来进行保护,缩小立法范围;要把纳灰河纳入保护区域,禁止向纳灰河水域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弃倒生活垃圾等;要在景区内建设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站等设施的建设;禁止在景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以景区保护及污染防治无关的项目,做到既要保护也要开发,合理利用等。
在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后,周玉仁要求兴义市要结合大家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进行完善和充实,使之成为指导万峰林景区发展规划的重要纲领。他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立可用之法、立良发、立便于操作之法,通过立法为万峰林景区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推动全州全域旅游及兴义市山地旅游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