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2015年秋季公办学校七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乐平镇201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部署,现就乐平镇2015年秋季公办学校七年级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具有正常学习能力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一)乐平镇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乐平镇户籍在镇外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其他非乐平镇户籍镇外就读,在乐平镇居住1年以上(含1年)、连续办理《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且在有效期内的新市民子女;
1、其父母或祖辈在乐平镇购房的;
2、其父母在三水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的;
(四)居住在乐平镇的港、澳、台侨胞,或外国籍小学六年级学生。
二、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和原则
(一)乐平中学:招生12个班600人,学区划分:乐平中心小学、源潭小学、三江小学、三溪小学应届毕业生和范湖小学佛山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安排入读乐平中学。
(二)南边中学:招生8个班400人,学区划分:南边小学、保安小学应届毕业生和范湖小学非佛山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安排入读南边中学。
(三)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地段划分”与“尊重个人意向”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安排学区范围内的本地户籍生,再安排父母或祖辈在学区范围内购房的学生,第三批安排父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的学生,最后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三、招生办法
(一)公布招生信息。乐平镇教育局于2015年 6月23日,通过乐平镇政府网以及两所中学校门口张贴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
报名表材料索取:乐平镇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各小学统一发放;其他非乐平镇户籍镇外就读小学应届毕业生,其家长或监护人可以在指定时间内到两所中学校门卫室索取。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29-30日,
乐平镇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各小学统一收回报名表上交中学;其他非乐平镇户籍镇外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家长或监护人带备报名资料在指定时间内交到申请入读的中学,过期不再受理。。
(三) 公示和监督
乐平镇教育局和学校联合审核登记材料,7月6日公示录取名单,对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公示网址: http://www.sip.org.cn/ (乐平镇政府网)
监督电话: 87381731(乐平镇纪委)
咨询电话: 87388055(乐平镇教育局)
(四)办理入学手续。经公示确认后,由录取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五)报名材料。
1、乐平镇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1)《乐平镇2015年秋季公办学校七年级新生报名表》、(2)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范湖小学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户口簿原件)、(3)免疫证明。
2、乐平镇户籍的镇外小学应届毕业生:(1)《乐平镇2015年秋季公办学校七年级新生报名表》、(2)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3)免疫证明、(4)在读学校出具的小学应届毕业证明。
3、非乐平镇户籍镇外就读小学毕业生:(1)《乐平镇2015年秋季公办学校七年级新生报名表》、(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3)父(母)的房产证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或者在三水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材料、(4)免疫证明、(5)在读学校出具的小学应届毕业证明。
四、入学证明材料申办指引
(1)居住证历史记录办理地点:乐平镇流管办 地址:乐平镇府前路2号 ,电话:87386165;
(2)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办理地点:乐平办事处 地址:乐平镇盘龙东路十二座二号,电话:87383390;
(3)免疫证明办理地点: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地址:乐平镇乐源路1号社区服务中心,电话:87388594。
***:乐平镇2015年秋季公办学校七年级新生报名表
三水区乐平镇教育局
2015年6月23日
***:乐平镇2015年秋季公办学校七年级新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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