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安捷铝合金轮毂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备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佛山市三水区安捷铝合金轮毂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备案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安捷铝合金轮毂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拟对佛山市三水区安捷铝合金轮毂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备案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工业开发区的佛山市三水区安捷铝合金轮毂有限公司内。公司原生产铝合金轮毂项目报批时已配备一台5吨熔铸炉(熔铸能力为1000吨/年),设计生产能力为家庭轿车和大货车轮毂160000件/年,但由于配套设备及市场方面的原因,实际只生产货车等较大型铝合金轮毂10000件/年(100吨/年),并以此报批环评,原环评已于2002年通过审批及验收。经过十年的发展,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熔铸炉)不变,通过不断完善生产配套设备,使生产能力不断壮大,至2012年初,其生产能力已达其设计能力年产家庭轿车和大货车轮毂160000件(1000吨)。鉴于现状与原环评有部分情况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2850平方米,建筑面积2850平方米,增加员工20人,产能增加为年加工、生产铝合金轮毂160000件(1000吨);
2、增加1条喷粉线及配套废气处理设备、1条喷漆线,配套熔铸废气的废气处理设备等。
项目后环评后熔铸炉、烘干炉使用0#柴油,年使用量为909.7吨/年。
项目员工共40人,年工作300天,一班制生产,每班为8小时。变更后,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附表。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三水市环境保护局于2002年10月22日验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02]291号);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3月5日审批了《佛山市三水区安捷铝合金轮毂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佛环三复[2013]1号)。
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9180吨/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除油、隔油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熔铸炉的喷淋除尘,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540吨/年)经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芦苞污水处理厂纳污该项目后,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中集中处理;喷漆柜喷淋循环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回收,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项目原有熔炉燃油废气、搓灰炉粉尘、铝合金锭熔化废气,喷粉废气、喷漆废气、喷粉喷漆烘干、清洗烘干有机废废气。项目原有熔炉燃油废气、搓灰炉粉尘、铝合金锭熔化废气。该废气采用“预处理喷淋室+碱液鼓泡塔+除雾塔”除尘脱流处理后经同一根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设计处理能力为1980m3/h;1#喷漆房废气,2#喷漆房废气、喷粉废气、喷漆废气、喷粉喷漆烘干废气、清洗烘干有机废气分别采用1套“水帘柜+生物吸收净化系统”处理后共用一条烟囱高空排放,设计处理能力为2*28000m3/h;喷粉线粉尘采用生产线自带的三级滤芯收集系统处理后再经“2#喷漆房废气处理系统”排放。废气治理设施由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震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该项目固废主要有废涂料、油漆废桶、漆渣、废机油、喷漆柜喷淋循环废水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处置。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时生产负荷达99%。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原有熔炉燃烧废气、搓灰炉粉尘、铝合金锭熔化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二级标准;喷粉废气、喷漆废气、喷粉喷漆烘干废气、清洗烘干废气经处理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其他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22/4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标准。测结果详见《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R14B20031014。
排污口编号:有机废气FQ-1023001、熔铸废气FQ-1023002、粉尘废气FQ-1023003、ZS-1023001。
四、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你公司后评价备案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固体废物需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
(四)必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每季度向我局进行排污申报。
(五)每年向我局提交危险废物转移合同。
(六)重新核定全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二氧化硫的为1.5768吨/年,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指标为2.0568吨/年,VOCs的放总量指标为0.198吨/年;全厂工业废水COD排放总量指标为0.014吨/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COD为0.052吨/年,氨氮为0.0081吨/年,生活污水厂纳污该项目后生活污水总量指标纳入污水厂处理指标内,不另行分配。
(七)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附表 项目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现有生产设备使用量 |
1 | 熔炉(反射炉) | 1台 |
2 | 搓灰炉 | 1台 |
3 | 铸造机 | 6台 |
4 | 保温炉 | 4台 |
5 | 固熔炉 | 1台 |
6 | CNCI(数控车床) | 5台 |
7 | 普通钻床 | 1台 |
8 | 数控钻床 | 3台 |
9 | 普通车床 | 1台 |
10 | 切冒口机 | 1台 |
11 | 抛丸机 | 2台 |
12 | 时效炉 | 1台 |
13 | 喷粉线 | 1条 |
14 | 水帘喷漆线 | 1条 |
15 | 气密性试验机 | 2台 |
16 | 前处理线 | 1条 |
17 | 加气机 | 1台 |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5月6日至5月12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1号楼1楼环境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
联系人:赵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