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2016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45件
2016年1至12月,县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等245件,其中本级受理148件,上级转办97件。截至2016年11月,信访了结180件,谈话函询6件,初核35件,拟立案24件,暂存0件。为确保信访举报工作顺利进行,县纪委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强化台账管理,***办理情况。县纪委及时将来访、来信、网上投诉等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结果等重要环节录入纪检监察信访管理系统。通过指定专人负责,保障信访举报件有登记、有分类、可追溯、可分析,真正实现信访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精准调查核实,实现“零暂存”。 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扣受理、办理、处理环节,坚持有举报必查,不让“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的反映,做到快查快处、及时报结。严把转办件审核关,并根据问题线索调查的难易度、办理进展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指导、***、通报、问责等举措,信访举报实现“零暂存”。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及时组织反馈。对承办单位报送的结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不符合结案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回,并要求承办单位补充调查或重新处理。对实名举报的信访案件,均要求调查组在调查完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向反映人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