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财政局落实两个责任扎紧钱袋子
为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公共财政资金与干部政治生命“两个安全”,安龙县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严格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机制。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强化统筹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各业务股室、单位认真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账户控制、印鉴管理、资金调度、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从源头上堵住管理漏洞。
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各镇(街道)财政分局、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责任,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将所有专项资金的拨付时间、金额、文号等要素汇总填列,上报局纪检组后进行公示。
三是加大绩效评价力度。通过扩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壮大集体经济、财政扶贫资金等民生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规模,开展绩效预算目标、绩效运行***监控和第三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手段,进一步完善了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确保资金用到实处、用出效益。
四是严格开展监督检查。按照“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专项资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动态监管。一方面,注重评审监管,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对50万元以上的财政性投资评审项目要求做到应评尽评。另一方面,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关于信访举报的要求,在加强日常财政监管的基础上,组织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大队、监督股、监察室对各单位下拨的专项资金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努力实现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合理、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