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多举措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有效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以罚代管、重罚轻刑、以罚代刑等问题,有效遏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发生。二是加强培训和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制观念,树立遵法、守法、依法的观念。三是进一步端正执法目的,改变、摒弃为创收而执法的现象,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促进全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观念,通过行政执法、纠正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管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废除制约发展不适规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坚决废除防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通过抽样检查、***调查、综合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把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对行政机关具体行为的备案审查力度,加强内部审批,强化内部监督,加大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