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十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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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7月16日上午,普安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县纪委转发的《黔西南州作风建设“十严禁”》。
会上,环保局班子成员分别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普纪发〔2014〕10号文件要求,认真学习《黔西南州作风建设“十严禁”》,严格遵守“十严禁”的相关规定,对顶风违纪的干部职工,发现一起,一舯ㄋ拖喙夭棵挪榇σ黄穑绝不姑息,决不袒护。要把“十严禁”装在心里,无论是上班下班,还是工作生活都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尊自律,要以自己的人格来践行“十严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全面提升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以实际行动树立干部遵纪守纪、严于律己的良好形象,会上全体干部职工也分别作了表态,并签收了环保局办公室印发的《黔西南州作风建设“十严禁”》,并按要求认真把“十严禁”学习好和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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