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路勒流段辅道改造上涌社区民警中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龙洲路(勒流段)辅道改造上涌社区民警中队改造工程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中顺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批文编号:顺发改资【2009】236号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 100%
公告时间: 2010年10月11日上午8时30分起共5个工作日
项目估价:约136 万元
工 期:60日历天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龙洲路(勒流段)辅道改造上涌社区民警中队改造工程(土建部分);位于顺德区勒流镇上涌社区。本工程为旧貌改造工程,本次主要工程内容有:拆除正门处60m原有围墙,新建围墙及门卫室(11.26m2),最大跨度4.2米,建筑高度3.5米;拆除办公楼后20米原有围墙,新建围墙;办公楼外墙铲除原有马赛克,翻新铺贴100*100浅骨色瓦光面格砖(综合色)720M2;办公楼全部更换铝合金窗,首层窗户更换不锈钢防盗网;办公楼首、二层室内抹灰约1842m2;办公楼层面防水隔热约385m2;留置室主体外墙翻新铺贴100*100浅骨色瓦光面格砖(综合色)1296m2;留置室主体首层窗户加装不锈钢防盗网;中队院内重新铺水泥砼地面2100m2;新建一个机动车棚约100m2;办公楼外安装卡布隆15m2。安装部份包括门卫室配电工程、门卫室给排水工程、总平面排水工程、办公楼及留置室室外线路及空调拆改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质量要求 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5、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或顺德区建设局信息化系统(仅三级项目经理)中登记备案。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
7、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近三年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近三年在同一年度周期内发生2宗以上(含2宗)四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5)正处于“黑名单”的企业;(6)最近一年有骗取中标、或最近六个月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以网上公示或行政处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或在投标中涉嫌弄虚作假或围串标,并正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企业。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资格审查方法:
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资格审查文件不退还;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由于在勒流招标办备案时没有将建造师证作为备案,暂不能适用原来的备案作为代替原件核对的操作)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任何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到勒流街道招投标中心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报名费100元,报名时请将银行存款单据正本提交到勒流招标中心(帐号:066****0148323,户名: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购买标书时交回银行存单)
2、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交到以下账户: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市顺德清晖支行,户名:许怡,帐号:44-465***********8,凭交费回单到勒流街道招投标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附投标邀请函)、电子版图纸及***。如投标人需要图纸纸质文件的,请按上述账户存入500元人民币图纸按金,凭交费回单到勒流街道招投标中心领取蓝图。
3、收标时,投标人必须凭“投标邀请函”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4、招标人的任何关于本次招标公告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勒流街道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后刊登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及勒流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