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检察院控申科再获最高察人民检院奖励
5月中旬,省人民检察院下文通报各地区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奖励的名单中,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榜上有名。这是该院2010年首次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以来,经三年的努力再次获此殊荣。
晴隆检察院控申科自2010年以来,创新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划分为涉检、涉法及其他信访,按不同的信访案件性质,建立相应的化解机制,对涉检案件,明确分管领导包案监督,采取首办责任制进行办理。分流到部门的案件,实行办理终结制,谁办理谁终结谁息诉,按执法规范标准,限期办结。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控申部门要求办案部门开展办案风险评估,送控申科备案,控申部门经审查后,认为当事人有可能对本院作出的决定不服有上访可能的,及时下访巡访,***了解情况,开展法律解释说服等工作。对因不捕、不诉而受害人无法取得刑事赔偿的,及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以减轻当事人生活困难及精神痛苦,减少当事人对社会的对立情绪。对涉法信访,如不服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刑事申诉,限定三天内审查结束,不需立案复查的,做好申诉人息诉服判工作,坚定维护法律尊严。对其他信访案件,如需进入诉讼程序解决的,引导信访人进入司法程序,以及时启动司法程序,解决信访人诉求,不需司法程序解决的信访案件,采取“一转二跟三监督”的方式,协调、协商管辖部门及时解决。到目前为此,控申部门实行内部监督解决群众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案件6件,审查本院不批捕、不起诉案件28件,下访巡访28次,对当事人司法救助4件,转其他部门并***协调处理58件。三年来办理的96件信访案件,无一例重复访案件出现。
三年来,晴隆检察院控申科通过创新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三年零重访、零h级访、零涉检案件的工作目标,信访工作呈现出信访案件逐年下降的良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