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消协成功调解一起接收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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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消费者匡某使用的接收器发生故障,与经销商协商无果,于12月13日向普安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消协人员的努力,于日前获得圆满解决。
消费者匡某于今年9月12日在普安县某电器行购买嘉华32寸LED数码机一台,接收器一台,价格23100、00元,拿回家用了10天后,接收器接收效果不好,电视机图像黑暗,于是就找经销商,经销商给其换了一台电视机仍出现图像黑暗,后多次找经销商,经销商都用各种借口搪塞不给解决,遂到消协投诉。
接到投诉后,县消协及时组织人员对经销商和消费者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愿意换同型号新机一台给消费者匡某,所换新机经营者仍按保修规定服务。对此结果消费者匡某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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