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盘水镇认真落实妇女就业贴息小额贷款工作
为推动我镇妇女创业就业,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妇女就业贴息小额贷款工作的通知》(黔财社〔2010〕195号)文件精神,在收悉文件后,镇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科级领导为组长,妇联主席为副组长,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确保我镇妇女就业贴息小额贷款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做好调查研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深入了解本辖区内城乡妇女发展状况,为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提供依据。
二是定期把各村(社区)开展妇女就业贴息小额贷款工作的进度进行通报,推动各村(社区)认真扎实开展好该项工作。
三是对贷款申请人进行严格的审查,让有志创业又符合条件的妇女都能贷到急需的创业资金,确保每笔贷款都落到实处。
四是落实***服务,由专人对贷款人进行登记管理,建立资料库,不定期开展走访活动,确保该项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据汇总统计,今年我镇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妇女已有73人,贷款资金达582万元,贷款妇女主要从事种养业和生活用品零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