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煤监局盘江分局局长李恒超率队到我县开展煤矿安全检查
8月21日至23日,贵州煤监局盘江分局局长李恒超率盘江分局、州煤矿监督局等煤矿技术骨干对我县10对煤矿进行监察。
8月23日下午,李恒超一行在县政府召开监察反馈会,对10对煤矿监察情况进行了通报,李恒超要求,一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已进入倒计时,煤矿安全监管队伍要认清当前的安全形势,严防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后四个月“零事故”目标。二是督促煤矿做到安全投资产生最佳效益,要提升采掘机械化水平,减少下井采煤人数,减少事故风险,切实扭转采煤靠“人海战术”观念。三是安全监管干部要转变作风,做到“四实”,作风扎实:深入煤矿、深入井下,细致检查,了解实际情况。监察务实:明确监察工作思路,监察工作重点,切实搞好煤矿隐患监察。基础打实:加强对煤矿业主的管理,督促煤矿加大安全投施投入,夯实安全基础。责任落实:对查出的煤矿隐患要督促煤矿明确人员和时限、落实资金进行整改,真正整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事故。同时,还对“打非治违”工作、煤矿集团公司建设等提出了工作要求。针对州检查组反馈的情况,副县长叶劲松承诺:一是县安监局要对州检查组对我县煤矿查出的隐患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并对州安全检查组未检查的煤矿进行检查,排查隐患,督促煤矿逐个进行整改“清零”。二是重拳出击,严格监管,该停产的停产,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县长高振敏最后强调,一是我县煤矿监管工作存在认识不到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不严等现象,在下步工作中安全监管干部要转变作风,提高认识,坚持“零容忍”。二是加强领导,煤矿“清零”行动由我亲自担任组长,要把县公安局、县监察局作为“清零”行动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三是变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将县工特局煤矿安全监管干部划入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全部负责煤矿安全、煤炭生产工作。四是县安监局要制定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煤矿监管干部要廉洁自律,学会自我保护。主管部门要抓好廉政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