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上半年发放优抚金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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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今年1至6月,普安县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185.2万元。
普安共有烈属等“三属”人员23人,共发放“三属”抚恤金6***35元;共有残疾军人93人,发放残疾抚恤金412502元;共有复员军人230人,发放生活补助695060元;共有带病回乡军人12人,发放生活补助21384元;共有参战人员374人,发放生活补助656370元。
普安县作为全省“双拥模范县”,严格按标准发放“三属”人员、残疾军人的抚恤金外,还制定了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军人、参战人员生活补助金每年在民政部规定的基础上增长5%的规定,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去年上半年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163.3万元,今年上半年比去年上半年增加了21.9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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