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安农业公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58号)的解
《通知》出台的背景
国家农业公园的概念由中国旅游设计院院长郑建平提出,农业部于2008年制定了农业公园的相关标准,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亚太环境保护协会等5家单位根据该标准联合制定了《中国农业公园创建指标体系》,拟计划用5至8年的时间,打造出100个“中国农业公园”。于是,以兰陵国家农业公园为代表的农业公园于近年火热起来,成为当今中国农业发展模式的重要榜样。紧接着,全国各地开始积极规划创建农业公园。
近年来,全市各级以特色产业为基础,创意农业为手段,农耕文化为灵魂,打造了一批集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科普教育、生态康养等多种功能为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农业园区,在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服务居民休闲旅游、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促进全市休闲农业发展,积极培育农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努力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新亮点,市政府计划建成一批规划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善、产业链条完整、生态环境优美的泰安农业公园,为促进工作开展,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泰安农业公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5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出台的依据
2014年农业部在《进一步促进休闲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贯彻意见》中提出,各地要创新农业主体公园等新型模式,促进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2016年农业部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探索农业主题公园、农业嘉年华、教育农园、摄影基地、特色小镇、渔人码头、运动垂钓示范基地等,提高产业融合的综合效益。2016年,《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意见》(鲁农生态字〔2016〕1号)提出,要积极培育休闲农业景区、休闲农庄、乡村文化生态博物馆和农业主题公园,打造特色精品线路;在现代农业园区、基地的基础上,培育创意休闲农业精品,增加农业观赏、教育研学、度假体验、健康养生功能;在农产品加工、农村手工艺品加工等基础上,结合传统农耕文化展示,建设休闲农业主题公园。2017年,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17〕3号),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业接二连三,拓展农业多种功能,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立体化、复合式全产业链发展。
《通知》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鼓励全市各类农业园区进行升级改造,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内涵多元丰富、产业特色鲜明、休闲功能突出、生态效益明显”的泰安农业公园。
按照“农业园区休闲化,休闲农业公园化”的发展思路,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为目标,以农耕文化为魂、美丽田园为韵、生态农业为基,充分利用我市现代农业园区现有成果建设完成的泰安农业公园,致力于将休闲农业培育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将进一步促进我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
《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包含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五个方面的内容。在农业公园创建工作中,既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决策部署,又要充分利用我市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成果,建设一批具有鲜明泰安特色的农业公园。建设泰安农业公园要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农村为场所,加强与农耕文化传承、创意农业发展、林下经济开发和休闲旅游的有机结合,在政府引导和多方参与下,到2020年,建成一批规划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善、产业链条完整、生态环境优美的泰安农业公园。
《通知》指出全市范围内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是泰安农业公园创建的主体,即建设主体可以是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通知》制定了农业公园创建标准,未来建设完成的泰安农业公园要满足规划科学合理、田园风光优美、产业基础良好、服务功能完善、管理体系规范、示范带动性强六个指标要求。
《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保障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业公园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建农业公园。市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旅游等单位为成员的农业公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要认真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农业公园创建。市财政从市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对市政府认定的农业公园进行奖补,同时整合农业、水利、国土等涉农资金向农业公园建设倾斜。鼓励社会资本利用PPP、众筹、“互联网+”等新型融资模式投资农业公园。要统筹用地需求,把农业公园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要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做好项目的策划、包装和推介,推动农业公园提档升级。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综合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农业公园建设的重要意义,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建设农业公园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民就业增收的有效载体,也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手段。要深入挖掘农业公园的特色亮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新兴媒体,加强宣传推介,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评选认定。评选认定工作原则上一年开展一次,组织申报和评选认定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后报泰安农业公园创建领导小组审定。对认定为农业公园的单位,市政府授予“泰安农业公园”称号。
相关文件:
泰政办字〔2017〕58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安农业公园创建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