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农村危房改造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近年来,为切实解决农村贫困户住房难问题,兴仁县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作为关注民生的工作来抓,切切实实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据统计,兴仁县共有农村危房39433户,其中一级危房22689户、二级危房9907户、三级危房6837户。在改造中,兴仁县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最贫困、最危险、最积极优先,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等八项基本原则,一方面采取“政策补助、农户自筹、社会捐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危房改造资金。另一方面,鼓励党员干部垫资,邻里帮工,缓解农户筹资压力。同时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实际,尊重民意,采用新建、改建、维修、置换、续建危房、公房配置等多种形式,坚持村民自建和集体统建相结合,做到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兴仁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20余个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为成员的危房工作领导小组。在加强政府领导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引导和帮助群众建造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在确定改造对象的过程中,将决定权交给群众,由村、组民主评议决定,并张榜公示改造对象、家庭类别、补助标准,避免优亲厚友、假公济私、重复申报、虚报冒领的现象发生,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证危房改造的公开、公平、公正。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乡镇(街道)实施工程进度予以拨付,并对乡镇(街道)兑现资金情况进行监管,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配合,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调查、严肃纪律,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由于措施有力,自2008年至今,已完成17990户的改造,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体现民居建筑特色,兴仁县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整治、后规范,先试点、后推广,先近期、后长期”为原则,兴仁县投入资金2400万元在关兴路沿线县境内实施民居改造1116户,如今,在关兴公路沿线,青瓦白墙的建筑风格与兴仁县秀美风光融为一体,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