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司法局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加戴不可拆卸式电子定位装置
2022年9月6日,钟山县司法局梁荣升副局长带领监狱挂职干警和社矫股工作人员到珊瑚司法所,依法对珊瑚司法所监管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加戴不可拆卸式电子定位装置。
珊瑚镇社区矫正对象廖某,于2022年9月2日在未经请假批准的情况下私自离开钟山县域范围,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经调查核实后,钟山县司法局决定给予该社区矫正对象书面训诫一次的处罚,同时依法对其加戴不可拆卸式电子定位装置。
该电子定位装置外形类似手表,具有实时定位、行动轨迹再现、电子围栏设定和越界报警、防水防拆等功能,是手机定位监管外的另一种升级监管措施。依法使用电子定位装置,是推进“智慧矫正”、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定位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时刻警示他们要严格遵守规定、不可逾越法律红线。
图为对社区矫正对象廖某宣读训诫决定书和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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