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到兴仁检查指导
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县委副书记蔡平就兴仁县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中央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向杨维一行进行汇报。自被确定为 “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市县党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县以来,兴仁县按照全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规范选人用人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目前,试点工作仍在启动阶段,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县委将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规范化水平,促进选人用人公信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四项监督制度颁布以来,县委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二是周密安排部署学习宣传工作;三是开展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逐级承诺;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效果,实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五是严格贯彻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六是结合干部考察实地讲解,极大地提高了宣传效果和考察质量;确保了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和贯彻落实效果。
在听完汇报后,杨维就兴仁县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中央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杨维指出,“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是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兴仁作为试点县,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既要做好规定动作,又要积极探索,做好自选动作,要做好各项制度的研究制定、实践检验、修订完善,注重总结工作成效,推动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针对兴仁县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四项监督制度的情况,杨维认为兴仁县领导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工作作风扎实。杨维指出,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中央深化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项有力举措,坚持正确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力度,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抓紧抓好,常抓不懈,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贯彻好、落实好。要以学习工作结合起来,提高用人满意度,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党委在干部群众中的形象。
在座谈中,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企业工委书记郭渝、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徐芝桦、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唐昌应分别就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中央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