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召开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
1月13日至14日,兴仁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在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听取审议通过了《兴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兴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中的各项草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清波、副主任李刚、王学文、蒙贵翠、赵竞、陈勇和部分常委会成员出席会议,县领导靳龙方、陈林涛及法院、检察院、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与会人员听取、审议了《兴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兴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兴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中涉及的议程、决定、名单的草案等有关事项,代表们就《兴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进行审议时表示,对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转交县政府办理的109件代表建议中,有73件已经基本解决,29件由于条件限制以后将逐步解决,7件作了政策性答复或供给有关部门作为工作参考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针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建议原则上通过,随后要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
1月14日上午,会议通过了《兴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和《兴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通过了《兴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中的草案和原则上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据悉,兴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2月上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