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检察院四项措施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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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望谟检察院四项措施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
如何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让人民监督员更多的了解检察工作动态,更好的履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两年来,望谟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中,没有不服逮捕、没有撤案和不起诉的,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检察院在工作中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指派办公室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让人民监督员更多的了解检察工作动态,更好的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
二是定期送法律书籍。由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带队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送《贵州检察》、《金州检察》等法律书籍。
三是及时通报有关检察改革情况。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有关检察改革情况,宣传改革措施。
四是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年终总结会。每年年终总结会,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车辆接送人民监督员参加,让他们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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