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3月15日,我市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升全市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当日上午,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会场——兴隆大厦门前看到,参加活动的人们早早来到现场,工商局、商检局、质监局、烟草局、消协等多部门工作人员在现场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相关法规及维权途径。专业人员还结合实际案例,介绍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受到群众的欢迎。在水游城、大商麦凯乐分会场,工作人员现场向消费者讲解法律法规和消费常识,布置宣传展板,展示消费维权成果。
上午10点,在活动主会场举行了“新消费 我做主”2016年维权总动员仪式。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兴隆大厦及部分商家代表,分别从不同侧面表达了支持参与2016消费系列维权行动的意愿和决心。兴隆大厦还现场向聘请的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据了解,当日,市工商局与盘锦日报联合推出了“3·15”特刊,政府有关领导在特刊上发表了题为《坚持消费引领 强化消费维权 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文章。市工商局还在《盘锦日报》、《辽河晚报》等媒体,以多种形式,宣传《消法》,普及消费知识,传授消费技能,引导群众健康安全消费。
市工商局与盘锦广播电视台推出了“3·15进直播间”活动,开办“3·15”专题节目,通过电台直播间与活动会场进行现场连线,及时受理处理投诉、开展咨询服务,让消费者感受到维权的便利。
据了解,当日我市同时启动了“消费维权大讲堂”活动,执法人员分别走进校园、社区,讲解消费常识和维权知识,让群众学会如何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