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召开
7月18日,兴仁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同意了县政府贷款建设兴仁县体育运动中心和兴仁一中学生公寓的议案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清波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刚、王学文、蒙贵翠、赵竞陈勇及常委会委员14名出席会议。县长范华、副县长靳龙方、县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参会的14名常委会委员听取了县长范华、副县长靳龙方代表县政府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兴仁支行贷款建设“兴仁县体育运动中心”的议案》和《关于向县信用联社贷款建设兴仁一中学生公寓的议案》。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定同意县政府两个贷款议案报告,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无论是兴仁体育运动中心建设,还是兴仁一中学生公寓新建,都要按照呈报项目使用贷款资金,并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规定,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和时间进度,避免出现豆腐渣工程。要求县政府及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两工程保质、保量、保时完工。